113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第1期」實施計畫-----歡迎老師踴躍參加!
研習對象:
(一)依據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時通過之附帶決議:校長應完成需完成性平調查人員初階、進階、高階培訓,調訓已經完成進階研習之校長。
(二)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進階培訓之人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三)前兩項報名人數未達研習人數,開放以下人員報名,需已完成第(一)項進階研習,依報名順序錄取5名。(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人員,請指派單一窗口人員受理報名,並將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EMAIL至承辦人信箱,依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名,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1、本市、新北市、基隆市之執業律師。
2、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
制人員(不含委託單位)。
3、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研習人數:40人。
研習日期:113年4月8日(一)、4月12日(五)、5月2日(四)、5月9日(四),共4天。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8日(四)止,額滿則提前截止報名。
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研習訊息:
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辦理「三好MVP品德課程教材使用研習會」資訊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26113號函辦理。
二、旨揭基金會已研編「三好MVP品德課程教材」資源,為協助教師將資源運用於課程中,爰辦理旨揭研習會,其研習會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與地點:
1、第1場:113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佛光山台北道場辦理。
2、第2場:113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佛光山南屏別院辦理。
(二)報名方式:113年3月7日(星期四)前,以線上方式報名(http://lnago.com/ADQKI)。
三、有關研習會詳細資訊或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窗口(電話:07-6561921,分機1121)。
臺北市國民小學「品德小故事」徵件活動實施計畫~~請老師踴躍參加!!獎項豐富!
*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小學現職專任教育人員。
二、本市各校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老師不得單獨報名,得與該校現職專任教育人員合作。
三、每校至少繳交1 件作品參賽。
*徵件日期:113 年3 月1 日(星期五)至113 年6 月14 日(星期五)止
*收件地點:臺北市士林區 福林國民小學 學務處(111-41 臺北市士林區福志路75 號)
*內容及規範:
一、徵件內容:
(一)類別:
1. 文字創作:以 故事 或 劇本 方式呈現。(5000 字內)
2. 多媒體:以 微電影 或 動畫 呈現。(5 分鐘內)
(二)以推動教育部頒訂13 個品德核心價值:「尊重生命」、「孝親尊長」、「負責盡責」、「誠實信用」、「團隊合作」、「自主自律」、「主動積極」、「謙虛有禮」、「關懷行善」、「愛護環境」、「賞識感恩」、「接納包容」、「公平正義」優先做為題目內涵主軸或學校特色價值,擇一自行創作品德小故事。另可參酌臺北市品德教育網(網址:http://ce.tmps.tp.edu.tw/)。
二、徵件規範:
(一)每件作品作者至多3 名,須依徵件須知進行撰寫,經審查格式不符者,不予評選。
(二)報名表(詳附件一)
(三)徵件須知(詳附件二)
(四)作品規格(詳附件三)
(五)授權書(詳附件四)
(六)收件:請將徵件作品、報名書面資料一式3 份,連同電子檔1 份裝入信封袋,袋上註明「品德小故事徵件活動」之字樣,並於徵件期間內,以親送、郵寄(雙掛號)或快遞(郵戳為憑)等方式寄至福林國小,或放置於福林國小聯絡箱(116)。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小學務處(地址:111-41 臺北市士林區福志路75 號),聯絡人:福林國小學務主任施銘瑋老師,電話:2831-6293 分機203。
*獎勵辦法:
一、依徵選類別,各自評選優良作品,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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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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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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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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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作品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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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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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核心價值1件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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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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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優獎狀、嘉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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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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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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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核心價值1件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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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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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獎狀、嘉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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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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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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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核心價值1件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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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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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獎狀、嘉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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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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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112年「交通安全模組教案(國小、國中、高中教學簡報)」相關網站資,交通安全模組教案(國小、國中、高中教學簡報)併同上開交通安全教案及指引手冊已置於下列相關網站,請學校鼓勵教師下載參考運用。
(一)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
(二)教育部「『教育雲』教育大市集」(https://market.cloud.edu.tw/)。
(三)「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reurl.cc/e3bxvb)。
依據112年6月28日北市教安字第1123054544號函及112年11月7日北市教終字第1123094975號函將安全教育(含交通安全)納入學校課程計畫,並於進行校本課程設計時,運用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及相關資源,積極規劃安全教育議題課程,或於彈性學習課程規劃統整性、主題性之課程,將「交通安全」融入課程(如:利用彈性學習課程、戶外教育)、活動(如導師時間、朝會、週會)等時間與方式進行教學或宣導。
教師每學年交安研習時數須4小時以上
學生每學年交安課程時數須4小時以上
關渡國小交通安全教育暨導護隊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apps.kdps.tp.edu.tw/traffic-safety/
靖娟基金會為協助學校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的意識與態度,以落實正確的交通行為。針對國小低、中年級師生,分別編製「《拯救斑斑家族大作戰‧「停看聽想」過馬路》交通安全教材包」及「《斑斑家族驚喜行動‧穿越道路這樣做》交通安全教材包」,提供有意願實施交通安全教育的教師免費申請
一、本教材包以「行人安全」為核心學習內容,免費提供教師手冊、學習手冊、教具、教學簡報及宣導品,提供教師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所需資源,詳見附件報名簡章。
二、教材包編製經費來源為民眾捐款,為善用款項,請教師評估,確定教學再行申請。
三、申請自即日起至民國113年3月15日(五)止,數量有限,額滿為止,詳細資訊及申請方式如下網址:
(一)低年級交通安全教材包(建議教學年級:國小二年級)https://www.safe.org.tw/news-detail/209/
(二)中年級交通安全教材包https://www.safe.org.tw/newsdetail/210/
四、若有任何未盡事宜,請洽靖娟基金會教育宣導組(02)2880-1101分機214、211、213、216-218。
歡迎低年級老師及中年級老師踴躍申請!!
法規公告: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章「學習環境及資源」及第3章「課程、教材及教學」之調查處理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13898號函及本局112年6月19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52506號函、112年7月7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56734號函、112年8月4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72259號函及112年8月28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773932號函(計達)辦理。
二、查性平法業經112年8月16日公布,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126913號函(諒達)修正如下:
(一)原說明三、「(四)暢通申訴管道並落實依法作為」修正如下:
1、學校或機關應提供校園性別事件收件單位之相關資訊讓學生知悉,如收件單位之地點、電話、電子信箱等,亦應提供學校或教師違反性平法第2章及第3章所規範事件之收件單位。
2、若發現學校或教師有違反性平法第2章及第3章情事,得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或教師所屬學校陳情或舉發,學校所屬主管機關或教師所屬學校應依職權調查處理,並督導所屬確依性平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原援引之性平法第15條、第16條、第17條及第19條條次,依序修正為第16條、第17條、第18條及第20條。
三、另提醒本局亦多次函請學校提供教職員工遇有校園性別事件之多元通報管道,並將以下資訊公告於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明顯區域(第一層),俾利親師生查閱,請貴校應於113年2月29日(四)前再行檢視資料完整性,並運用全校集合活動(如朝會)加強宣導:
(一)性別事件多元通報管道請務必包含以下資訊
1、學校單一窗口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絡電話:(02)2361-5295。
3、臺北市性騷擾防治諮詢專線,聯絡電話:(02)2391-1067。
4、衛生福利部113保護專線。
(二)於學校合適處所設置校園性別事件檢舉信箱,提供學生安心求助管道。
(三)應將上開資訊納入112(或113)學年度學生手冊、通知單等文件公告周知,或透過家長座談會、家長日、學校日或親師座談等活動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