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3日北市教體字第1153079707號函辦理。
二、本市「鮮奶週報-生生喝鮮奶」合作通路原「家樂福超市」自115年7月1日起更名為「樂家康超市」。
三、前揭合作通路名稱變更後,門市據點、兌領方式及學童兌領權益均維持不變,學生及家長仍可持數位學生證、幼兒數位卡證至「樂家康超市」門市兌領鮮奶或豆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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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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