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柳頤庭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2月12日北市衛健字第11530728402號函辦理。
二、該局前於114年7月14日北市衛健字第11431147281號函通知各校,114學年度上學期臺北市國小一年級學童,如於牙醫師到校塗氟當日無法在校施作,得持表單於115年2月20日前至本市合約醫療機構接受塗氟服務,合先敘明。
三、考量原訂115年2月20日適逢春節期間,部分院所休診,為積極推動本市防齲政策,保障學童塗氟權益,爰延長學童塗氟服務期限至115年2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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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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