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旅行業」或「旅宿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限制Q&A

放寬「旅行業」或「旅宿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限制Q&A

Q.01. 公務人員有「住宿」或參加「旅行團」者,放寬為1日休假且不必異地消費之政策目的及相關規定為何? 1
Q.02. 公務人員請休假,在有「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前提下,該休假期間其他非「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支出,是否得一併補助? 1
Q.03. 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之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得否補助? 1
Q.04.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有哪些行業類別?公務人員如何辨別特約商店行業別是否為「旅宿業」或「餐飲業」? 1
Q.05. 公務人員服務機關位於台北市,如於星期五請休假,欲至台北市之「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如何補助? 1
Q.06. 公務人員如僅在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附設餐飲部刷卡用餐,是否亦不受「異地、隔夜」消費限制? 1
Q.07. 公務人員如僅在觀光飯店或旅館內之商店街刷卡購物,是否亦不受「異地、隔夜」消費限制? 1
Q.08. 公務人員週五下午請半天休假,參加旅行社辦理之半日遊行程,週六及週日持國民旅遊卡刷卡加油及用餐費用,可否補助? 1
Q.09. 有關部分公務人員反映國民旅遊卡強迫須以旅遊住宿方式使用,將使公務人員無法自助旅行? 1

放寬「旅行業」或「旅宿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限制Q&A
Q.01.公務人員有「住宿」或參加「旅行團」者,放寬為1日休假且不必異地消費之政策目的及相關規定為何?
A:
1.本次針對公務人員有「住宿」或參加「旅行團」者,放寬為1日休假且不必異地消費之相關改進措施,係為鼓勵公務人員實際外出旅遊,惟為簡化行政作業,避免增加審核之困擾,對於公務人員休假期間持用「國民旅遊卡」於「旅行業」或「旅宿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者,即不受「異地、隔夜」消費限制,且於該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之其他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得併入補助範圍。另配合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每次休假應至少半日之規定,只要休假半日以上,符合放寬之條件即可,不硬性規定為滿1日之休假。準此,上開措施並非全面性放寬公務人員請領休假補助費要件,針對休假期間並無「旅行業」或「旅宿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事實者,仍受「異地且隔夜」規定限制。
2.上開放寬限制之條文,規定於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一)3.:休假半日以上,以國民旅遊卡於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者,不受異地且隔夜消費限制;該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均得併入補助範圍。
Q.02.公務人員請休假,在有「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前提下,該休假期間其他非「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支出,是否得一併補助?
A: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一)3.前段規定,休假半日以上,以國民旅遊卡於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者,不受異地且隔夜消費限制…。準此,公務人員於休假期間有至少1筆「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則該休假期間之其他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支出,均得一併核實補助。例如星期三「下午」請半天休假,分別於「旅宿業」、「皮鞋皮件業」及「加油站」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各有1筆刷卡消費支出,該3筆刷卡刷卡消費金額,均得一併核實補助。
Q.03.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之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得否補助?
A: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之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原則上不得補助。惟為鼓勵公務人員實際外出旅遊,在休假期間有「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事實之前提下,該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之其他任一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均得不受「異地且隔夜」之限制,併入補助範圍。另輪班輪休人員(如醫護人員等)之輪休日視同例假日,在該輪休日期間前後連續之休假日如有符合「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事實,其輪休日期間之其他任一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亦得不受「異地且隔夜」之限制,併入補助範圍。
Q.04.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有哪些行業類別?公務人員如何辨別特約商店行業別是否為「旅宿業」或「餐飲業」?
A:
1.依據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行業分類別計有:「旅行業」、「旅宿業」、「交通運輸業」、「餐飲業」、「農特產及手工藝品業」、「加油站」、「遊樂區及博物館等」、「體育用品」、「其他觀光服務業」、「服飾業」、「皮鞋皮件業」、「美容護膚業」、「其他」、「商圈及其他行業」等14類。
2.由於國內部分住宿設施如農園、山莊、溫泉旅館等類民宿因其土地使用、衛生、建築條件等問題,而無法取得地方政府核發之登記證,交通部觀光局為加速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佈設,對於前開住宿設施凡其營利事業登記含有餐飲業項目均核准其國民旅遊卡「餐飲類」特約商店。是以,公務人員為維護自身權益,應於事前妥善規劃休假旅遊相關行程,並利用國民旅遊卡travel網站(http://travel.nccc.com.tw/)特約商店詳細資料,查明欲前往刷卡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行業別究係「旅宿業」或「餐飲業」,以免因未合相關規定,致無法請領休假補助費。
Q.05.公務人員服務機關位於台北市,如於星期五請休假,欲至台北市之「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如何補助?
A:服務機關位於台北市之公務人員如於星期五「下午」請休假半天,至台北市之「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其接連之放假日星期六及星期日至台北市或其他縣市的任一家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的金額,均得核實補助,另如於下星期一有特約商店之刷卡交通費,亦得一併補助。又如僅於星期五「上午」請休假半天,當日雖有「旅宿業」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事實,該筆消費金額得予核實補助,惟其後之星期六及星期日,因與星期五上午休假不連續,該兩天放假日之刷卡消費金額,尚不得併入補助範圍。
Q.06.公務人員如僅在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附設餐飲部刷卡用餐,是否亦不受「異地、隔夜」消費限制?
A: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雖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為國民旅遊卡「旅宿業」特約商店,惟部分飯店或旅館附設之餐飲部門係委外經營,屬「餐飲類」特約商店,並非「旅宿業」特約商店,公務人員宜事前至國民旅遊卡travel網站(http://travel.nccc.com.tw/chinese/index.htm)查明欲消費之特約商店詳細資料,以避免前述刷卡用餐費用,以及連帶該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之其他刷卡費用,受「異地、隔夜」消費限制,致無法請領休假補助。
Q.07.公務人員如僅在觀光飯店或旅館內之商店街刷卡購物,是否亦不受「異地、隔夜」消費限制?
A: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雖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為國民旅遊卡「旅宿業」特約商店,惟飯店或旅館內之商店街均係委外經營,依各該商店營業執照登記事項分屬服飾業、皮鞋皮件業、農特產及手工藝品店等特約商店,並非國民旅遊卡「旅宿業」特約商店,於該商店街刷卡購物,仍須於休假期間,連跨2個半日以上之休假日,具有2筆以上不同消費日之刷卡支出,並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始得核實補助。
Q.08.公務人員週五下午請半天休假,參加旅行社辦理之半日遊行程,週六及週日持國民旅遊卡刷卡加油及用餐費用,可否補助?
A:公務人員如於週五下午請休假,持國民旅遊卡於「旅行業」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購買套裝行程半日遊之費用,併同週六及週日刷卡加油及用餐費用,只要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一)3.規定,即得依刷卡消費之金額,核實請領強制休假補助。另如僅於星期五上午請休假半天,當日雖有「旅行業」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事實,該筆消費金額得予核實補助,惟其後之星期六及星期日,因與星期五上午休假不連續,該星期六、日之刷卡消費金額,尚不得併入補助範圍。
Q.09.有關部分公務人員反映國民旅遊卡強迫須以旅遊住宿方式使用,將使公務人員無法自助旅行?
A:國民旅遊卡之持用並不限定須有住宿之事實,才給予補助,公務人員得以連跨2個半日以上之休假日,具有2筆以上不同消費日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方式,自行規劃遊旅行程,另連續休假日期之前後1日交通費(含汽車之油料費)支出,亦得列入強制休假補助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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